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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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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朝外,下邻深沟,原本空空荡荡。

此时却多了一袭洁白的狐裘领子。清冷的月色浮于其上,凛然生辉。

赤华伸手拂过柔软的毫毛,那上面仿佛依旧贮着清淡的木兰气味——她十五岁那年,喜在身上佩木兰香。

那领子里裹着一副小巧玲珑的铁短剑,一片新鲜的银杏树叶,上面让人用炭笔地写了两个棱角分明的字。

“珍重”。

赤华用力咬唇,咬不回夺眶的泪水。几年来她不记得自己曾哭过,此时却泪水决堤,扑在榻上,痛痛快快地恸哭一场。

*

夏偃靠在一颗银杏树底下,仰头收泪。

眼中是高高的象台,台阶上灯火明灭。隐约可见忙碌的人影,在准备明日婚礼的装饰。

他心里极空,空得绞痛。送出那狐裘领子,好像连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送出去了。怀里瘪兮兮的,总觉得缺一颗心,一起一伏间,了无生气。

他左右看看没人,也哭了一小会儿。

原本只是个轻易而许的诺言。也许只是赤华的一句玩笑话。但正如久盲之人忽然窥见一束天光,他凭着与生俱来的那点逐日的本能,锲而不舍地追在那光后面。

而现在,那束光也逐渐暗淡下去了。其实她若不介意,他很乐意就这么一直守护在她身边。但现在她贵为一国宗妇,身边万千戈矛,怎么可能再需要自己。

她是那样坚决——让他离开,不需要他的陪伴。

在夏偃心中,她的话就是金科律。她的心意,自己没有质疑的资格。

夏偃想,自己也该继续正常的生活了。但正常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呢?他想不出来。

父亲是个安贫乐道的君子。十二岁以前,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学了点诗文道理,没想过自己长大后要做什么,也从来不知家门二十里外的模样。

后来骤然失怙,他变成了丧家的麻雀,每天精疲力竭地飞,只为啄一口人家的剩饭。从没想过第二天吃什么,没想过下个月该去哪儿。他觉得人和蒲公英也差不多,飘到哪儿,没了力气,也该入土了吧。

直到遇见赤华。他的人生里才突然有了“目标”这两个字。尽管是个很可笑的目标。

他意识到,要生存,要吃饱,要长大,要变强,要存钱,要学会识人,要认清自己脚下四通八达的道路。

要攒着一条性命,才能再见她。

因着这个信念,他不再流浪——虽然每日仍是漂泊不定,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也还不过是个没户口的流民。但他心里清楚,他夏偃,从此是个不一样的人。

他种地,给人打零工,做过小商贩,也当过拿钱卖命的佣兵,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本事。

这些本事,其实也无甚大用,只是让他变得很不容易死,可以适应任何环境。

但此时此刻,他不知自己能拿这些本事做什么。

他看到象台上华灯渐起,红色的宫灯散发温热,在周围激出一圈缠绵的雾气。奴仆们忙忙碌碌地往上抬东西——箱笼、桌椅、菜肴、礼器、卜筮之具。象台很高,抬东西的人需要歇两三次才能登顶。

他再看那台顶的楼宇。赤华不知在其中哪间屋子里,沐浴梳妆,乖巧等待。

他按照自己所知,想象着她成婚的步骤,随后又觉得自己太无聊。有这工夫,还不如祈祷太子景龙日后能对她客气点。

夏偃觉得是时候离开徐国了。但身体却懒洋洋地不想动。

夜色由蓝变黑,愈发暗淡,漫天星辰轮番登场,郊外的鸟兽蠢蠢欲动。不远处,一丛苇草突然剧烈地摇晃一下,哗啦啦一响。

*

夏偃全身惊跳,锐利的目光一扫,肩膀的肌肉放松下来。

“黑熊……你怎么来了?”

苇草里头钻出一个满头草屑的男人来。其人名叫“黑熊”,人如其名,又黑又熊。

但是能打。

黑熊扑棱着头发上的异物,顺带薅下一把纷纷扬扬的头皮屑,又从腰间撸下个盛水的皮袋子,丢给夏偃。

夏偃接了,地上抓把草擦擦,才仰头喝了一口:“多谢。”

“头儿,也该走了吧?”

黑熊说。

没回音。夏偃依依不舍地看象台。

“耽搁这么多天了,徐都的兵都是他妈的猎狗,咱们兄弟都是偷偷越境进来的,藏不住啊。”

夏偃这才用力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忘了。

——当然不可能孤身一人的来“守护”。他再自负也不敢说这种大话。

从再次接近赤华开始,他从手下的队伍里,选出最可靠的几十人,潜伏身边,必要时予以援助。

当然都不是什么精兵强将,而是良莠不齐的、跟他一般命运的可怜虫。四年来,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只他一人。有的是迫于战乱,有的交不起税,有的是被贵族侵占了田地,有的被人设计为奴。

这些人,被贵族和地主们所厌弃,称为““流民”

或者“野人”。

从他们当中,夏偃一步步脱颖而出,成了这些人的领头。

黑熊年纪比夏偃大一倍,但他对这小子心悦诚服:多少人活着只是为了吃粮食;而他呢,他心中似乎始终有个不灭的信仰,让人敢于托付。

而且他有底线。别的有组织的流民,没三五月就堕落成无恶不的强盗,被乡里乡亲人人喊打,最后多半不得善终;而他,劫富济贫也做,无主之财也取,甚至偶尔从战争中牟利——但绝对做不出来诸如从小孩手里抢吃食、抢柴火,或者欺负过路少女这种事儿。

唯一的缺点就是他经常发呆。比如现在。

黑熊不得不轻轻推了他一下:“喂,喜鹊、瘦猴、螳螂、肥猪他们,昨天差点让人发现,眼下已经撤到郊外去了。咱们到底从哪儿撤,你给个话。白狐!”

夏偃这才猛地站起来,扶着银杏树,有点头晕。

贵族们有姓有氏,有名有字,而很多庶民连名字也没有。反正他们大多孤老一生,不需要体面地跟人打交道。

所以夏偃手下这拨人,为了互相好认,都给自己披了生动形象的动物皮。原本没名字的,便以兽为名;原本有名字的,也干脆改了。

夏偃也一样。这些人多半连“偃”字都不知道怎么写。

于是他便一直被叫做“白狐”。

白狐声名远扬。不知情的人听了,多半会陷入遐想,这个年轻的游侠大约是个面如傅粉、男生女相的尤物,又或者是个狡诈如狐,笑里藏刀的小不点。

甚至,会不会是个魅力惑人的女匪大王,趁着月黑风高,每天去村里捉个压寨新郎?

只有少数人知道,白狐之所以叫白狐,是因为他总是抱着个素白的狐裘领子,对它自言自语,百般爱护,睡觉也枕着它傻笑。

夏偃习惯性地摸摸怀里,空空荡荡。“白狐”从此名不副实,令人伤感。

他凝神细思一会儿,告诉黑熊:“让兄弟们分拨撤吧。鸨羽关不好过,咱们分三批,向西潜进大夏,十日后老地方集合。至于我……”

他耍赖似的一笑,刚聚起来的一点点威严,霎时间化为孩子气。

“我再待一日,晚一天再走。你们别等我啦。”

黑熊:“……”

不就是个女人吗?还是个即将成为别家新妇的女人。他还要看着她一步步出嫁,简直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他莽莽的问:“就晚一天啊?到时大家等不到你怎么办?老地方被端了怎么办?”

虽然他知道,以夏偃的能耐,肯定不会出什么岔子。但凡事要考虑周全——这是“白狐”经常挂在嘴边的。

夏偃道:“那就让喜鹊带队。找个恶霸家先借住着。我自会找到你们。记着,大夏律法宽松,但也别失了警惕,我跟那儿的捕盗不对付。”

黑熊喜笑颜开,道声“好嘞”,回身弯腰,钻进苇丛中去了。

*

夏偃于是继续歪在银杏树下,放空心思,看到苍白的明月在云中隐身,象台一侧,跳出苍白的朝日。

还有最后一天时间,跟过去的自己告别。

他思绪纷乱,渐渐困倦了,进入了一个长长的梦。

他看到白日高悬,听到虫鸣鸟叫;他看到礼官列队,朝臣如云;然后日头滑入黄昏,一乘威严的车马停在象台之下。他听到礼乐高奏,有人高声唱诵: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

……

夏偃蓦地惊醒,一个鲤鱼打挺。伸手不见五指,时刻已是半夜。

但周围到处都是明晃晃的火把,兵荒马乱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伴随着马嘶犬吠。

戈矛曳地的声音。弓弦碰撞的声音。皮靴踢马的声音。链甲敲击的声音。

这些声音只意味着一件事:战争。

夏偃心中擂鼓狂跳,竟有些心满意足的惊喜。难道是赤华的婚礼出岔子了?她逃了?有人去砸场子了?荆国派兵偷袭了?徐景龙中风暴毙了?天降陨石砸进徐国王宫了?

象台仍旧灯火通明,一队重兵正从三面将它包围起来。

几声遥远的呼和。有人在大喊:“国君遇刺!封锁城门!追捕刺客!”

“国君遇刺!关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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