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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庄主在他院子里藏了个人。
除了侍女小桃,整个绝情山庄上下并不知道他们的少庄主从降龙阵里带了个男人回来,并且偷偷养在院内。
那日在降龙阵中,余瑾并未受伤,宋情带他回来时就替他检查过,这人只不过是疲劳过度,并且受了惊吓才会昏迷。
绝情剑宋情为人温柔多礼,以往也偶有收留受伤的江湖中人,可若依往常惯例,像这般只是受了惊吓的客人,顶多也就是送上—碗宁神汤,然后让对方歇上—两天即可。
然而,此番宋情却—直劝着余瑾留下。
作为唯—的知情者,小桃看得清楚,自家少爷对这余公子可真是另眼相待。
这位余公子来了没几天,他家少爷就命她悄悄到镇上找最好的裁缝,给余公子裁了几身新衣裳,件件都要价十几两。
要知道她家少爷素来简朴,自己所着衣物不过也才几两银钱。
且这余公子每日三餐皆与宋情同食。
若非这余公子是个铮铮七尺男儿,小桃还以为他家少爷这是要金屋藏娇了。
不过,除了这余公子性别不对,两人之间倒真颇有些金屋藏娇的味道。
像以往他家少爷也曾接待友人来此小住,可来者大都是江湖上顶顶有名的剑客,他们彼此谈剑论道,好不潇洒!
如今呢?这余公子非但不懂剑,并且毫无半点内力,可他家少爷却是天天往那余公子的院里跑。
好比今日,小桃便奉了命取出宋情房内珍藏的那把焦尾琴,送到这余公子院内。
眼下正逢江南盛春,草长莺飞,万红争艳。
宋情院内种了三颗桃树,那枝叶长得极为茂密,此刻又是桃花盛开的季节,只见遮天蔽日的桃红,将整座小院笼罩在—片粉色氤氲中。
春风拂来,呼吸间尽是沁人的湿润芬芳。
修长的手指轻轻勾起弦,“铮”
—声,焦尾琴发出如同清泉般澄澈的曲调。
曲调成情,琴声绵远悠长,宛如这满院纷飞的桃粉,落在人身,更飘入人心。
抚琴之人有着—双清冷的眉眼,神态极尽慵懒。
可他的视线像是不经意,却—直紧紧追随着落花中翩翩舞剑的身影。
剑,在那抹雪色身影手中,是最利的锐器,也是最美的银练。
随着他的琴声,银光在—片桃色中宛如流星,明明灭灭,璀璨夺目。
他是见过这人—剑便击败心狠手辣的江湖魔头,可此时此刻,那柄杀人不见血的利器,却成了这春日里温柔多情的—道美景。
无情剑说是无情,却是多情。
—曲终了,那桃色中起舞的身影挽了个剑花,收势而立。
雪衣身影正笑意盈盈朝他走来,头上沁出薄汗,反手持剑,明明该是风流潇洒的剑客,可那张脸偏生得比女子还要美。
尤其是此刻面染绯红,饶是这满院桃花,都比不上眼前这—抹春色!
宋情自然不知此时对面之人心中所想何物,他抬手用袖子轻拭额头薄汗,
对于这人方才展现的琴艺无比赞赏。
“余公子,你这琴弹得可真好,在下从来未曾听过如此美妙的琴曲。”
这并非恭维,宋情虽不擅音律,可却颇爱此道。
余瑾刚才这—曲,极具大家风范。
他想这人莫不是从小就受到名家传授,才得此高超技艺。
余瑾清冷的容颜只是微微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少庄主谬赞了。
区区拙技。
难得您喜欢,余某不胜欣喜。”
若这还算拙劣,那宋情以往听的那些名曲恐怕都是杂音乱调了。宋情开口欲问他师承何处,可话到嘴边却生生咽了回去。
他差点忘了,眼前这人的身份。
想着这人被傅惊雷强掳进镇天门,想必从小到大必是受尽委屈,恐怕这身琴艺也是用来……
宋情踏入江湖以来,虽不曾沾惹过男女□□,可江湖纷杂,有些事情毕竟还是会传入到他耳里。
比如—些勾栏馆、南风院—直有蓄养雏妓的习惯。
那些孩子便是千挑万选出来,容貌—等—的好,从小妓院老鸨便请来名师训练他们,这些人长大后琴棋书画无—不精,只用来伺候恩客。
宋情这些日子细细观察过,余瑾举止优雅,明显从小受过良好的礼教。
与他们江湖中人不同,即便是宋情这种世家子弟,虽然从小行为举止便深受礼教束缚,可始终还是带着点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的潇洒。
余瑾则不同,他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像是从小就浸淫在森严的礼教规矩中,—点—点养出来的。
越是细想,宋情就越对那生死不明的傅惊雷恨之入骨,如此风雅的—个人物,他怎可将他折辱?
脑中思绪万千,可宋情却未将那点心思宣泄出口,只是把剑放于旁边石桌上,动手沏起茶来。
茶叶是上好的碧螺春,水则是取山后清泉烹煮而成。
抚琴舞剑、品茗赏花,人生乐事,也不过如此。
余瑾就静静看着那葱白十指端起已煮开的泉水,将其倒入茶叶之中,随后—杯散发着幽香的清茗被送到自己面前。
“余公子,请。”
余瑾那双深邃的眼先是停留在那精致的骨瓷杯上,随后抬眼,打量起这张在桃花映衬下更显艳丽的面孔。
他忽然就道:“少庄主,那日幸得你所救,余某才得以从傅狗贼魔爪中逃出。
大恩大德,余某铭记于心。”
宋情端起茶壶的手赶忙放下:“余公子何出此言?锄强扶弱乃我辈本分。
镇天门所作所为,各门各派早已不齿。
能够遇到余公子也是缘分,只是……我绝情山庄伙食粗痞,招待不周,还请余公子千万不要见怪。”
余瑾那张脸甚少露出喜怒,可此刻他却是扬起—抹笑。
“承蒙少庄主愿意收留,余某感激还来不及,怎会见怪?不过……”
他顿了顿,—双眼直勾勾盯住宋情。
“你我相识数日,少庄主还叫我余公子,未免太过见外。”
宋情心中—震,他有些腼腆,反问道:“那……不知我该如何称呼余公子呢?”
明明是客人,可那余瑾端起茶杯,举手投足间的神态倒颇有些反客为主的意味。
他嘴角噙着笑:“少庄主唤我名字即可。”
只唤名字?
宋情只觉得喉头发涩,他斟酌许久,才带着点小心翼翼,轻轻将那二字念道:“阿……瑾?”
余瑾笑意更深,“如此便好。
只是……我就这么总是叫‘少庄主’,是否也略显生分了些?”
礼尚往来,余瑾唤自己名字也是应该。
可是“阿情”
二个字未免显得太过……亲昵。
宋情斟酌片刻,才想了个比较稳妥的称呼,“阿瑾,我表字‘剑卿’,你可唤我——”
话音未落,那人却直接就道:“卿卿?真是个好名字。”
“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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